招标投标法规知识点
编者按:规范招标投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政策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其中部门规章从中央各部委办、省厅局和市县部委办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数量非常庞大,特别是针对不同招标投标项目制定的行政规章不计其数。
为便于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和代理机构把握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3月26日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招投标信息联络员会议后,编者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情况编写了50个适用法规、规章依据(不同类型招标项目的规范性文件很多,未列举出的规定用“N”表示),目的是为从事招标工作的人员提供一种思路,在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时引起重视,更好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本文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在工作中需要引用相关规定时,请查阅法规原文,如发现列举的依据有错误时,请与编者联系。
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招管办)
邓警祥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