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12期24号
根据《江山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对上溪村金丰湾三宗山场林地林木对外流转项目对外进行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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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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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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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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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评估价(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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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评估价(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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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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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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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村金丰湾三宗山场林地林木对外流转项目(一标.桥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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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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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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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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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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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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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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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村金丰湾三宗山场林地林木对外流转项目(二标.坟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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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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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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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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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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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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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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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村金丰湾三宗山场林地林木对外流转项目(三标.大埂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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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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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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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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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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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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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位于坛石镇上溪村,对外招标承租休闲观光农业,面积如上,以现场为准,承包期40年, 本次招标设有保留价,最终投标价低于保留价的为无效标,保留价在投标后开标前公布;凡参加投标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投标书中全部内容,标书用黑色墨水填写,书写要清楚,若发现大小写数字不符者,以大写为准。投标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两位。中标后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二、招标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现场踏勘:在公告期内,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可自行到山场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坛石镇财政所,联系人:王建忠630397,徐志根661283,周颖18367075113(695222)
2、报名手续:个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报名时每个标段交报名资料费100元,投标时交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起标价的10%。
3、招投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1日上午9:30,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