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土让告字[2017]010号
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报名不足3人转为挂牌)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名称
(位置)
|
规划用地
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北区3#-1
区块
|
41913
|
41206
|
住宅用地
|
70年
|
1.0-2.2
|
建筑密度
|
建筑规模
(m2)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18%
|
≤90653
|
≥30%
|
13000
|
43200
|
土地名称
(位置)
|
规划用地
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北区3#-2
区块
|
42989
|
42007
|
住宅用地
|
70年
|
1.0-2.2
|
建筑密度
|
建筑规模
(m2)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18%
|
≤92415
|
≥30%
|
13200
|
43990
|
土地名称
(位置)
|
规划用地
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蔡家山
安置区
|
29369
|
24348
|
商住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55-1.65
|
建筑密度
|
建筑规模
(m2)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40%
|
37739-40174
|
≥5%
|
4700
|
15500
|
土地名称
(位置)
|
规划用地
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清湖大道与汇源路交叉口南侧A地块
|
51117
|
48797
|
商住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0-2.3
|
建筑密度
|
建筑规模
(m2)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18%
|
≤112233
|
≥30%
|
12000
|
39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还应具备其他相关条件。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7年6月15日17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申请人三人以上(含三人)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5日,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河东路9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5日,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河东路9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6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则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迟至2017年6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地点与时间
1、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河东路9号2楼)。
2、时间:如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时间定于:2017年6月16日15时;如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河东路9号2楼)
联系电话:4111548 4989302 0570—4031993
联 系 人: 董之平 周肖龙 郑凌尹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