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及其他财经法规。
2、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定额,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坐支或挪用,不得“白条”抵库。
3、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4、严格执行支票领用手续,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人在专项登记簿上签章;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准确,印章齐全。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支票存根一起保管。支票丢失要立即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5、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有关领导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复核无误后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盖“收讫”、“付讫”戳记。
6、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及时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字迹工整、清晰,符合记账要求,并结出余额。
7、现金日记账要日记日结,每日终了应清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核对无误。做到账实相符后,填制“库存现金日报表”,连同收付款凭证传递下一程序会计人员。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款项要及时查询并通知有关人员清理。
8、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
9、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如出现差错要及时报告领导查清原因,视情况进行处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传保险箱密码;必须妥善保存所管印章,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
10、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