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土让告字[2008] 32号
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市区老气象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名称及位置 |
规划用地
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竞买
保证金 |
老气象站地块(老气象站及四周范围) |
3869 |
1492 |
商业、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000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建筑规模
(m2) |
起始价 |
2.2≤容积率≤2.54 |
35%≤建筑密度≤38.56% |
≤19.5米 |
≤9836 |
180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与竞买。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8月13日18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申请人三人以上(含三人)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31日至2008年8月16日,到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1日至2008年8月12日,到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2日16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迟至2008年8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8月13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我局将在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的次工作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申请人三人以上(含三人)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出让时间为2008年8月14日16时,地点为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不足三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出让时间为:2008年8月14日至2008年8月28日16时,地点为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
联系电话:0570—4031936
联 系人:柴先生 汪先生
户 名:江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山支行小南门分理处
账号:33001686138050002406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