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土让告字[2009]21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江山市区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名称(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竞买保证金 |
绿化率 |
白渡坂2号地块 |
30735 |
28641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500万元 |
30%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建筑规模(m2) |
起始价 |
土地开发程度 |
2.0~2.35 |
22.5%~23.5% |
19~66米 |
57282~67306 |
6312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竞买保证金 |
绿化率 |
白渡坂3号地块 |
32028 |
3031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500万元 |
30%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建筑规模(m2) |
起始价 |
土地开发程度 |
2.0~2.35 |
22.5%~23.5% |
19~66米 |
60636~71247 |
6688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一、公开出让地 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与竞买。白渡坂2号、3号地块合并为一个标的进行出让,申请人必须同时竞买白渡坂2号、白渡坂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6月10日17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申请人三人以上(包含三人)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28日至2009年6月9日,到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28日至2009年6月9日,到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9日16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6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我局将在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的次工作日17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地点与时间
1、地点:
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
2、时间:
如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时间定于: 2009年6月11日15时30分;
如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22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山市国土资源局(江滨路61号)
联系电话:0570—4031930 4111547
联 系 人:柴林松 周恺
开户单位:江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山支行小南门分理处
帐 号:33001686138050002406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