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土让告字[2009]31号
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贺村镇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竞买保证金 |
贺村镇十里牌居住小区四期地块 |
18898 m2 |
18898 m2 |
商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0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建筑规模 |
起始价 |
1.0-1.55 |
25%-27% |
19.3米 |
18898--29292m2 |
210元/ m2 |
贺村镇十里牌居住小区五期地块 |
规划用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竞买保证金 |
37900 m2 |
37900 m2 |
商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0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建筑规模 |
起始价 |
1.0-1.55 |
25%-27% |
19.3米 |
37900--58745 m2 |
210元/ m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6日至6月14日,到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6日至7月14日,到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7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挂牌时间:2009年7月6日至7月16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招投标中心(县河东路9号)
联系电话:0570-4031930 4111548
联系人:柴林松 郑笑荷
开户单位: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建行
帐号:33001686135050008779-74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6月15日